色差仪
在前面几篇关于同色异谱的文章中,我们分析了同色异谱的种类,呈现出的现象,以及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各种各样的影响和乐趣。但在我们实际的生产过程中,当我们无法避免同色异谱现象产生的时候,那么,我们提供给客户的产品,应该如何约定一个差异的标准呢?也就是说,我们该判断两个颜色间同色异谱现象的程度呢?可不可以数字化呢?
在行业的早期,我们没有测量颜色的仪器,几乎每个塑料制品的工厂都会确定一个“大师级”同事,每个晴朗的中午时分(大都在上午10点到下午2点之间),站在室外看颜色。他说OK,就过了。他说不行,那么,所有颜色就得重新来过。显然,这样的关于颜色的品质判断存在极大的主观性。
后来,我们就有了色差仪,用仪器来描述颜色,数字化一个颜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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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数字化颜色之间的差异
那么,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用色差仪来描述同色异谱现象呢?是的,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同色异谱指数MI(Metamerism Index)。
我们在前面的文章中也分析过,影响同色异谱的因素有很多,比如观察者,比如角度,比如光源等等。所以,在我们现代工业提供了测量的仪器后,观察者、角度等因素的影响几乎为0了,剩下的,只有我们和客户预定的光源了。只要仪器校验合格,光源确定,角度确定,那么,我们就可以数字化两个颜色之间的同色异谱性了。
2、计算同色异谱指数的方法
国际照明委员会(CIE)在1971年就正式公布了一种计算同色异谱指数(改变照明体)的方法。该方法采用标准光源D65为参照光源,采用标准光源A和Fa(荧光照明体)为待测光源(关于这些光源的差异,请参阅有趣的同色异谱现象-变化多端的光谱世界),采用标准观察者(CIE1931)(10°视场)进行评价。
定量的评价原理为:具有相同三刺激(X1=X2,Y1=Y2,Z1=Z2)(实际生产中,上述三组数据完全一致的可能性很小,大都只是近似相等)的两个同色异谱样品,用具有不同相对能量分布的另一测试照明光源(推荐选用标准光源A),所造成的两个样品间的色差(ΔE),作为同色异谱指数。
听起来似乎很拗口的评价原理,计算起来也是一些复杂的公式。好在目前市场上很多在售的色差测量仪器中,都可以直接测量“同色异谱”指数,如下面的某个品牌的仪器测量界面,其就可提供 D65/10°和A/2°两个测量条件,来分析产品的同色异谱状况(其分别模拟了自然日光和白炽灯下两个测试环境)。
显然,上述指数越大,表示同色异谱现象越严重。
怎么样的指数算是合格的呢?当然是越小越好,具体的标准需要客户指示我们,或者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与客户一起多次沟通,决定指数的标准。
结论
那么,上述指数会不会有为0的时候?会,但很少发生。当指数为0时,我们一般可以判断两个产品为“同色同谱”,也就是说,这两个产品的颜色的配方构成、颜料用量等都完全一致。
所以,我们对于制造颜色产品的努力方向,一个重要指标就是:同色异谱指数趋于0。
该如何做到呢?请关注:有趣的同色异谱现象-同色异谱的解决之道。